申領失業保險金審核結果查看
打印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及時開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宜昌市人社局官網“下載專區”有2021年4月1日發布的最新版本)、及時辦理社保停保手續。開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事實如實選擇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原因,只能有一個選項。辦理停保手續時,應當根據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原因對應選擇停保原因,根據單位最后繳費年月填寫停保時間。用人單位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停保原因的真實性負責,并承擔因不如實填寫所引發的法律后果。
審核人員根據停保原因判定是否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根據失業保險參保繳費情況判定是否符合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
?一、審核通過以后,系統會自動發送短信告知審核結果。每次申領、審核核準的享受月數不超過24個月。審核不通過的,系統會自動發送短信告知未通過原因。
?二、個人可以通過以下渠道主動查詢審核結果:
1、使用支付寶APP查詢
個人登錄支付寶APP,進入“市民中心”,依次點擊“社保”→“社保查詢”→“城鎮職工失業保險”→“城鎮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待遇信息查詢”查看待遇享受月數等信息。
2、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查詢
個人使用電腦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點擊“特色服務【湖北省】”后面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信息系統”進入“社保網上辦事大廳”,依次點擊“失業保險待遇”→“失業待遇查詢”→“待遇信息查詢”查看待遇享受月數等信息。
3、使用宜昌人社微信公眾號查詢
打開微信搜索“宜昌人社”公眾號,點擊“辦事服務”→“掌上服務”→“更多服務”→“失業待遇信息查詢”,查看待遇享受月數等信息。
?三、根據停保原因判定不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審核不通過的,如果個人認為停保原因與事實不符,可以提供《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以及其他相關必要的佐證資料,自證停保原因與事實不符。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將對所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必要的時候將對其入職、離職的所有細節進行調查,確認其真實離職原因。確屬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可以重新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