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繳費未滿12個月,能否享受技能提升補貼?
日期:2024-06-05 15:18來源:宜昌人社微信公眾號
責任編輯: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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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答:不能。技能提升補貼是依法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當年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可申請的補貼。但2024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40號)文件擴寬了申領技能提升補貼的對象范圍:
1、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2個月的企業在崗職工;
2、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上
上述人員也可以申領技能提升補貼了,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