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招工用工惠企政策、重點群體就業創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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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就業創業服務補助
●對象范圍:符合條件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政策內容:在我市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或備案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報補助當年年度內組織50人及以上新生代勞動力(不含勞務派遣、勞務外包人員)首次在我市就業,就業單位為城區主導、特色產業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費一年以上的,給予200元/人的就業創業服務補助,每家符合條件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單次補助資金不低于10000元。
●享受條件:1.申報補助當年年度內組織50人及以上新生代勞動力;2.首次在我市就業,就業單位為城區主導、特色產業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費一年以上。
●咨詢電話:0717-6056618。
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
●對象范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
●政策內容:一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規定的小微企業,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給予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財政貼息。
●享受條件:申請者須同時滿足如下條件:1.一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應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的1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2.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咨詢電話:0717-6756921。
吸納脫貧人口和退役軍人就業補貼
●對象范圍:符合條件的企業。
●政策內容:企業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過渡期內吸納脫貧人口,或企業招用退役1年以內的退役軍人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實現就業1年以上的,按每吸納1人補貼2000元的標準給予獎補。
●享受條件:申請者須滿足如下條件之一:1.企業參與就業幫扶,吸納脫貧人口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實現就業1年以上;2.吸納退役1年以內(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軍人,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實現穩定就業1年以上。
咨詢電話:0717-6773017、6753305。
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
●對象范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
●政策內容:吸納畢業年度及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按實際單位繳納費用給予小微企業,非個人補貼)。
●享受條件:申請者須同時滿足如下條件:1.吸納畢業年度及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
2.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
●咨詢電話:0717-6736750。
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企業招用)
●對象范圍:符合條件的企業。
●政策內容: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享受條件: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
●咨詢電話:0717-6773017
就業培訓補貼(崗前培訓補貼)
●對象范圍:組織崗位技能培訓的企業。
●政策內容:對企業新錄用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包括失地農民)、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貧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脫貧勞動力、畢業年度(畢業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戒毒康復人員,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于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1年內參加由企業依托所屬培訓機構或政府認定的培訓機構開展的不少于42個課時的崗位技能培訓的,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后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為就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的50%。
●咨詢電話:0717-6753302
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
●對象范圍:組織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的企業。
●政策內容:企業組織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符合條件的根據不同職業(工種)分別給予企業4000-6000元/人/年的補貼。
●享受條件:申請補貼須同時滿足如下條件:1.參訓職工為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等人員;2.參訓職工應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企業申領補貼需符合《宜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宜昌市財政局關于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通知》(宜人社發〔2019〕8號)文件規定的要求條件。
●咨詢電話:0717-6056792、6056702
崗位技能培訓補貼
●對象范圍:組織崗位技能培訓的企業。
●政策內容:企業根據生產和員工轉崗轉業實際需要,對在崗職工開展新技術、新技能、新工藝等方面的培訓。培訓結束后按照合格人數每人不超過500元標準給予企業補貼,培訓學時不少于20個課時。
●享受條件:申請者須同時滿足如下條件:1.培訓對象:各地支柱產業、重點企業在崗職工;2.培訓形式及內容:企業根據生產和員工轉崗轉業實際需要,對在崗職工開展新技術、新技能、新工藝等方面的培訓,培訓可采取集中教學、線上線下結合、師帶徒等方式進行;3.培訓學時不少于20個課時。
●咨詢電話:0717-6056792、6056702。
就業見習補貼政策
●對象范圍:由各地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見習基地。
●政策內容:對見習單位給予見習補貼,補貼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超過50%的單位,按留用人數給予1000元/人的獎補。見習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見習單位應給予見習人員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基本生活費,并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享受條件:申請者須同時滿足如下條件:1.企業系由各縣市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認定的見習單位;2.企業在見習期滿留用的人員系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或16-24歲失業青年 。
●咨詢電話:0717-6056462。
宜昌重點群體就業創業政策
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對象范圍:畢業學年內的大中專畢業生。
●政策內容:對七類在畢業學年內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畢業生,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享受條件:申報者須同時滿足如下條件:1.在畢業學年內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2.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畢業生;3.屬于以下七類人員之一:①貧困殘疾人家庭;②建檔立卡貧困家庭;③城鄉低保家庭;④獲得國家助學貸款;⑤社會孤兒;⑥烈屬;⑦殘疾人。
●咨詢電話:0717-6736750。
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靈活就業)
●對象范圍: 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
●享受條件:申報者須同時滿足如下條件:1.實現靈活就業且辦理了靈活就業登記手續;2.繳納社會保險費。
咨詢電話:0717-6773017。
“以老代新”推薦就業補助
●政策對象:推薦新生代勞動力到企業就業的老員工。
●政策內容:鼓勵企業開展“以老代新”招工,在企業給予老員工推薦新員工獎補的基礎上,對推薦新生代勞動力首次來宜就業,就業單位為城區主導、特色產業企業且企業為新生代勞動力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老員工,再給予200元/人推薦就業補助。所推薦的新生代勞動力與老員工在同一企業就職,且比老員工入職晚1個月以上,申報時老員工與新員工均在職。
●享受條件:1.推薦新生代勞動力首次到我市城區主導、特色產業企業就業;2.企業為新生代勞動力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
●咨詢電話:0717-6753301。
新生代勞動力一次性就業補助
●政策對象:在我市城區主導、特色產業重點企業就業的新生代勞動力
●政策內容:新生代勞動力首次在我市就業,且就業單位為城區主導、特色產業企業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的,給予1500元/人一次性就業補助。
●享受條件:新生代勞動力首次在宜就業,就業單位為城區主導、特色產業企業且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
●咨詢電話:0717-6753301。
一次性技能提升補助
●政策對象:符合條件的新生代勞動力。
●政策內容:對在我市主導、特色產業重點企業就業,首次參加技能提升培訓并取得相應證書的新生代勞動力(不包含勞務派遣、勞務外包人員),給予500元/人的一次性技能提升補助。
●享受條件:我市主導、特色產業重點企業就業,首次參加技能提升培訓并取得相應證書。
●咨詢電話:0717-6056792、6056702。
返鄉一次性創業補貼
●對象范圍:返鄉自主創業人員。
●政策內容:對符合條件的各類返鄉創業人員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已享受過其他一次性創業補貼的除外)。
●享受條件:申報者須同時滿足如下條件:1.法定勞動年齡內;2.五年內在本地首次創業辦理注冊登記;3.自注冊登記之日起經營1年以上、帶動就業3人及以上;4.未享受過其他一次性創業補貼。
●咨詢電話:0717-6753305。
就業困難人員創業補貼
●對象范圍:就業困難人員
●政策內容:對符合條件就業困難人員創業的給予2000元的創業補貼。
●享受條件:申報者須同時滿足如下條件:1.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2.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3.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
●咨詢電話:0717-6756921。
大學生一次性創業補貼
●對象范圍: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
●政策內容: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省內初次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符合條件的給予5000元的創業補貼和最高2萬元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享受條件:申報者須同時滿足如下條件:1.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2.在省內初次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3.經營1年以上且帶動就業2人及以上的,給予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4.上述初創組織在登記注冊1年內、招用人員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10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2萬元。
●咨詢電話:0717-6756921。
創業擔保貸款(個人)
●對象范圍:①高校畢業生;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③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④返鄉創業農民工;⑤建檔立卡貧困人口;⑥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⑦復員轉業退役軍人;⑧網絡商戶;⑨農村自主創業農民;⑩刑滿釋放人員。
●政策內容:在我市依法自主創業的(包括個體工商戶),可申請30萬元以內(高校畢業生50萬元)、合伙創業的可申請個人貸款總額度1.1倍且不超過4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給予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財政貼息。
●享受條件:申請者須同時滿足如下條件:1.法定勞動年齡內;2.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創業(含個體工商戶、合伙經營、開辦公司);3.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沒有其他未結清貸款且無不良信用記錄。
●咨詢電話:0717-6756921。
就業創業培訓補貼(就業技能培訓補貼)
●對象范圍:處于未就業、靈活就業狀態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包括失地農民)、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貧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畢業年度(畢業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余刑兩年內的服刑人員、戒毒康復人員。
●政策內容:以上人員在全市就業培訓定點機構參加不少于42個課時的就業技能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可享受200元-2000元/人的就業培訓補貼。
●咨詢電話:0717-6753302。
就業創業培訓補貼(創業培訓補貼)
●對象范圍:處于未就業、靈活就業狀態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包括失地農民)、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貧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畢業年度(畢業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余刑兩年內的服刑人員、戒毒康復人員、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大學生、創業初期(領取營業執照3年內)創業者。
●政策內容:以上人員在全市就業培訓定點機構參加不少于24個課時的創業培訓(GYB、SYB、IYB、EYB和網絡創業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后,可享受300元-1500元/人的就業培訓補貼。
●咨詢電話:0717-6753302。
就業創業培訓補貼(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
●對象范圍:可享受就業創業培訓補貼的就業困難人員和農村學員。
●政策內容:對就業困難人員和農村學員參加培訓(包括就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項目制培訓、勞動預備制培訓等)期間,按照以下標準給予生活費補助:當地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0天×培訓天數。對非全天培訓,按照1天6個課時計算生活費補助。
●享受條件:1.在全市就業培訓定點機構參加不少于42個課時的就業技能培訓或不少于24個課時的創業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培訓合格證書);2.培訓期間生活費補助必須與培訓補貼同時申請、同時享受。
●咨詢電話:0717-6753302。
企業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
●對象范圍:企業在崗職工。
●政策內容: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的企業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三次。補貼金額分別為1000元(五級)、1500元(四級)、2000元(三級)。
●享受條件:申請者須同時滿足如下條件:1.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2個月,申報時不欠繳當月失業保險費;2.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能在OSTA網站或湖北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網站查詢到);3.申報時間在發證日期一年以內。
●咨詢電話:0717-6731201。
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對象范圍:1.建檔立卡貧困人員;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能力和愿望且屬于失業狀態,并進行了失業登記的以下人員:女性年滿四十周歲或者男性年滿五十周歲的失業人員;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失地農民;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或者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畢業一年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人;各級社會福利機構供養的成年孤兒和社會成年孤兒;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
●政策內容:就業困難人員可以向常住地所在的社區(村)或鄉鎮(街道)或縣(市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局(中心)申請,或者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鄂匯辦APP線上辦理。
●咨詢電話:0717-6753667。
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靈活就業)
●對象范圍:就業困難人員。
●政策內容: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
●享受條件:申報者須同時滿足如下條件:1.實現靈活就業并辦理靈活就業登記;2.繳納社會保險費。
●咨詢電話:0717-6773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