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新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申請條件
日期:2023-10-17 11:39來源: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責任編輯: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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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大中專畢業生: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宜昌城區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未正在享受公租房實物保障;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時不滿35周歲;取得國家認可的大中專學歷證書;在宜昌城區正式簽訂聘用合同(就業協議)或者辦理個體工商執照自主創業。
新市民中從事基本公共服務的人員: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宜昌城區無自有產權住房且未正在享受公租房實物保障;在宜昌城區從事教育、醫療、環衛、公交、物業、水務、燃氣、電力、通信、郵政、建筑裝飾、保險等行業從業人員,社區工作者、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分類人才等基本公共服務工作并正式簽訂聘用合同(就業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