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關于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反饋問題(省序號32)整改情況公示
打印按照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現將我市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省序號32)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反饋問題
弄虛作假問題多發。2022年、2023年,湖北省監測數據造假問題接連被國家有關部門通報。抽查發現,武漢、荊門、宜昌、咸寧等地8家機動車尾氣檢測機構存在擅自變更方法、干擾檢測設備,降低車輛污染物排放濃度檢測值等問題。
二、整改目標
依法依規查處違法行為。加強宣傳教育,增強遵紀守法意識。完善防干擾制度體系,強化日常監管,規范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檢驗行為。
三、整改措施
(一)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2024年12月底前,依法依規查處2022年、2023年國家有關部門通報的監測數據造假等違法違規問題。加強監管執法,對存在的問題立行立改,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通報的安通、永生機動車檢測機構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的環境違法行為涉及的單位和責任人依法處罰、問責。
(二)強化自動監測站點監督管理。進一步完善加強國控省控站點運維基礎保障的責任體系和工作機制,做好國控省控站點保障工作,確保站點穩定運行。建設自動站周界報警系統,嚴防人為干擾環境監測行為。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對人為干擾監測行為的懲戒力度,加強巡查管控和宣傳引導。
(三)強化自動在線監控設施管理。按照新修訂的《湖北省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動監控監管長效工作閉環機制。深入開展打擊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和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專項工作。
(四)加強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監督管理。2024年12月底前,組織開展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專項整治行動,自查形成問題清單。開展機動車檢測機構“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組織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業務培訓,完成天地車人一體化平臺建設。
(五)建立長效機制。開展生態環境檢驗檢測專項整治,查處突出問題,建立長效機制。對弄虛作假,出具不實、虛假檢驗檢測報告的檢測機構,依法嚴格處罰并實施停止采信監測數據結果等失信聯合懲戒措施。對于違法情節嚴重的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取消相關檢驗檢測資質資格。
四、整改完成情況
(一)整改措施1完成情況。當陽市生態環境分局聯合市場監管局按照《宜昌市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記分管理辦法》、宜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按照《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委托核發延伸監管合作協議》,對安通、永生機動車檢測機構實施聯合懲戒。當陽安通、永生機動車檢測公司對涉案車輛完成了召回復檢。當陽市紀委監委已對相關工作負責人進行了問責調查。
(二)整改措施2完成情況。壓實縣市區管理責任,下發《宜昌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加強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管理重點工作的通知》文件。采用人工和無人機巡查等方式每月開展站點周邊環境檢查巡查,對發現的問題立查立改,每月向省生態環境廳提交《宜昌市國控、省控氣站巡查報告》。強化國省控站點運維保障,2024年以來,全市未發生人為干擾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正常運行的行為。
(三)整改措施3完成情況。一是開展市污染源在線預警處置。針對小時均值、日均值超標實時預警,通過手機短信、平臺推送等方式,將超標預警信息發送給排污單位和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相關負責人,要求排污單位迅速響應。二是下發周提醒函、月監察通知。每周對各企業超標情況做匯總,對上周日均值超標的分局回復情況進行跟蹤辦理并發各縣市區分局。三是建立“每日分析研判日志”制度。組織專人緊盯市污染源在線監控平臺數據,針對各類數據異常波動情況編寫每日研判日志,對長期數據存疑的企業重點跟蹤。四是開展第三方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專項行動。市生態環境局印發《2024年宜昌市生態環境監測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實施方案》《關于配合開展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四)整改措施4完成情況。宜昌市生態環境局印發《關于開展2024年移動源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對照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下沉組檢查的問題啟動了全市移動源污染防治專項整治工作,各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對轄區機動車檢測機構開展全面排查,督促整改問題42個。市市場監管局等四部門印發《關于聯合組織開展2024年度檢驗檢測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市生態環境局印發《關于開展全市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專項檢查的通知》,排查發現督促機動車排放問題83個。宜昌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宜昌市市場監管局對各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全市機動車排放檢測機構開展環保定期檢驗業務及現場檢查要點專項培訓,全面提升檢驗人員和管理人員的業務能力。宜昌市天地車人一體化智能監控平臺建成并驗收,將路檢路查和遙感黑煙抓拍的超標車輛與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系統大數據比對分析,通過后臺追溯排放不達標車輛的環保定期檢驗過程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五)整改措施5完成情況。市生態環境局印發《關于進一步明確移動源污染防治工作職責的通知》,進一步壓實各縣市區分局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的屬地管理責任,市大氣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印發《宜昌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電子監管平臺審核人員內部管理制度》,強化機動車檢驗機構監管平臺值班值守。市生態環境局、法院、檢察院、公安、交通、市場監管等6部門印發《關于開展宜昌市機動車排放檢驗領域第三方機構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市生態環境局修訂印發《宜昌市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記分管理辦法》,通過規范性文件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強化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的日常監管,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將暫停網絡聯接和檢驗報告打印功能20天。
五、驗收情況
(一)市級自行驗收情況。2025年3月17日,市級驗收組對該項整改任務開展了市級自行驗收。驗收結論為“該事項整改措施已落實,整改目標已完成,同意通過市級驗收。”
(二)省級驗收情況。2025年5月19日,省生態環境廳組織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成立省級驗收組對該事項開展了省級驗收,認為該項整改任務已完成,同意通過省級驗收。
該項整改任務已完成。
如果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15日)向宜昌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專項工作機制辦公室反映。
聯系人:楊澤勛,聯系電話:0717–678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