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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6月14日)
日期:2024-06-14 21:59來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徐夢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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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 ||||||||||
| (第二十八批 2024年6月14日) | ||||||||||
|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問題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辦結目標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 處理情況 |
| 1 | D3HB202406040094 | 宜昌市西陵區三峽大學云霞小區小高層樓下門面的速博街舞培訓店,營業時間為工作日18:00-20:00,工作日營業時以及周末下午2點開始,播放勁爆音樂聲,噪音很大,嚴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 | 宜昌市 | 噪音 | 信訪人反映的“宜昌市西陵區三峽大學云霞小區小高層樓下門面的速博街舞培訓店,營業時間為工作日18:00–20:00,工作日營業時以及周末下午2點開始,播放勁爆音樂聲,噪音很大,嚴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事項,經調查核實為:投訴人反映門店位于宜昌市大成路1–55號一號樓二層9–18檔。門店招牌名稱為速博健身會DT街舞,營業執照名稱為宜昌第宜人稱藝術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產權為湖北鑫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所有,法人鄧俊東,自2022年8月經營至今。該棟樓共12層,3個單元,共有120戶居民和18家商戶。其中一、二層為商戶,三層及以上為住宅。該經營場所處于建筑第二層,分為健身區與街舞區,其中街舞區由沿街練舞室、中間練舞室、背街練舞室三部分構成,背街練舞室所在的單元涉及40戶。該門店營業時間為周一到周五下午2∶30–8∶30,周末上午10∶30–12∶00和下午2∶00–8∶30,與信訪人反映時間基本相符。街舞區的沿街練舞室、中間練舞室、背街練舞室依次排列,每間練舞室各配置有一臺音響。與三層住戶臥室相鄰的背街練舞室內的窗戶和墻壁均未采取隔音措施,存在音樂噪聲擾民情況。噪聲主要來源為背街練舞室的黑色索愛牌立式箱體落地有源音箱,位置位于背街練舞室角落。本事項屬實。 | 屬實 | 妥善解決群眾舉報件反映問題,對存在問題整改到位,力求群眾對辦理結果滿意。 | (一)督促立行立改。該街舞培訓館自6月6日起自行停用背街練舞室,在未徹底整改前,不使用背街練舞室。6月20日前封堵空調外機空洞,更換小功率音響,并加裝隔音玻璃。經營期間調低設備音量,縮短培訓營業時長。 (二)做好群眾工作。6月5日,西陵街辦和社區組織開展入戶走訪,做好周邊居民解釋和溝通工作,告知整改措施。同時,整改完成情況及時在小區進行公示,爭取居民理解和支持。 (三)加強日常巡查。西陵街辦牽頭督促經營場所嚴格遵守營業時間,確保各項整改措施落實到位。組織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社區居委會持續開展巡查,杜絕音響設備音量過大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 |
階段性辦結 | 無 |
| 2 | D3HB202406040086 | 宜昌市西陵區陶珠路美食街油煙大,偶爾凌晨一兩點也有人聲喧嘩,油煙、噪聲污染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 | 宜昌市 | 大氣, 噪音 | 信訪人反映的“宜昌市西陵區陶珠路美食街油煙大,偶爾凌晨一兩點也有人聲喧嘩,油煙、噪聲污染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事項,經調查核實為:投訴人反映的陶珠路美食街位于宜昌市解放路步行街,于2008年建成開街,是宜昌重要的夜市經濟聚集區。陶珠路美食街上涉及油煙排放的餐飲門店有23家,分別是:38元小火鍋、北門老劉、楊笙唐、洪湖藕王、新武漢、和平土菜館、憨哥魚莊、五七蝦城、兄弟大排檔、烤羊腿、不二家、蔡妹龍蝦、回糧家、有間蠔店、霸王豬蹄、撈汁小海鮮、烈火牛肉、魔鬼小黃魚、東北餃子館、張師傅燒烤、369燒烤、沿江大魚市、稻香閣。餐飲商戶距離對面街區的居民區直線距離40米,其中陶珠路3號(鉑銳公寓)居民164戶,陶珠路1號雜居小區居民42戶,陶珠路31號雜居小區居民21戶。陶珠路美食街因餐飲較為集中,油煙排放較大。現場核查時發現,上述涉及油煙排放的23家餐飲門店中,蔡妹龍蝦、兄弟大排檔、回糧家、撈汁小海鮮四家餐飲店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楊笙唐、憨哥魚莊、五七蝦城、烤羊腿、東北餃子館已購買油煙凈化設施,等待安裝中;北門老劉、洪湖藕王、和平土菜館、369燒烤安裝了油煙凈化設施,但未定期清洗。近一年,學院街派出所共接處有關陶珠路美食街噪音擾民警情49起,報警時間主要集中在凌晨0時至3時,約三分之二警情反映宵夜噪音擾民、約三分之一警情反映唱歌噪聲擾民,警情涉及門店較多的是蔡妹龍蝦、新武漢、兄弟大排檔等餐館。本事項屬實。 | 屬實 | 妥善解決群眾舉報件反映問題,對存在問題整改到位,力求群眾對辦理結果滿意。 | (一)開展油煙治理。6月7日,西陵區學院街道綜合執法中心對蔡妹龍蝦、兄弟大排檔、回糧家、撈汁小海鮮四家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門店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楊笙唐、憨哥魚莊、五七蝦城、烤羊腿、東北餃子館在6月30日前完成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督促北門老劉、洪湖藕王、和平土菜館、369燒烤在6月30日前清洗油煙凈化設施,確保油煙達標排放。 (二)加強噪聲管控。西陵區學院街辦綜合執法中心會同公安機關對夜市商戶經營者進行約談,分別簽訂責任書,要求各商戶嚴格落實噪聲管控主體責任,及時干預食客大聲喧嘩、吵鬧的行為,引導食客文明消費。7月底前,公安機關將在該區域安裝 “公共區域擾民監測系統”“公共區域互動高功率IP音柱”,實現對該區域噪聲實時監測、階段警示,一旦噪聲超過指定分貝,系統將通過遠端喊話對噪聲源進行提醒,若無效再轉接到后臺民警現場處置。 (三)落實宣傳引導。公安機關督促恒大物業落實物業管理責任,制作提示標語廣泛張貼,提醒食客文明就餐。西陵區學院街道、社區組織開展群眾安撫及宣傳引導工作,告知處理結果,做好解釋工作,爭取群眾理解。 |
階段性辦結 | 無 |
| 3 | X3HB202406040035 | 投訴人對“宜昌市西陵區美岸長堤小區5號1樓違法違規開設餐館(小樓宴),產生的油煙、異味和噪音影響周邊居民。”整改情況有質疑:投訴得到回復是要求餐館進行整改,但該餐館自開業至今從未停業整改,訴求是該餐館永久關停。 | 宜昌市 | 大氣, 其他污染 | 信訪人反映的“投訴人對“宜昌市西陵區美岸長堤小區5號1樓違法違規開設餐館(小樓宴),產生的油煙、異味和噪音影響周邊居民”整改情況有質疑:投訴得到回復是要求餐館進行整改,但該餐館自開業至今從未停業整改,訴求是該餐館永久關停”事項,經調查核實為:“小樓宴”中餐廳 《營業執照》名稱為:宜昌市健群和餐飲有限公司 (社會信用代碼:91420502MAD306JB0M),位于宜昌市西陵區西陵一路2–5–101號。該餐廳位于美岸長堤小區東門裙樓,產權人系宜昌東湖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規劃用途為商業,原租戶為泰國古法按摩,后來改成餐飲(與泰國古法按摩屬于同一個經營者),經營性質現已變更為餐廳。該餐飲單位于3月12日開始加裝煙道,5月1日開始試營業,排煙管道安裝在美岸長堤小區5號樓旁裙樓3樓平臺上,居民擔憂開業后產生的油煙及噪聲會影響居民身心健康,不允許住宅樓附屬裙樓經營中餐等污染項目,要求煙道必須拆除恢復原貌。墨池巷社區于5月14日向小樓宴商戶下達工作聯系單,建議商戶在處理意見回復之前停止營業,該商戶口頭承諾門店暫停對外經營,但廚房仍有食品加工活動。在辦理本信訪件期間,西陵區住建、生態環境等部門多次開展現場檢查督辦,并下達相關文書。5月27日,該餐館已自行拆除煙道、室外攝像頭,檢修空調外機和出水管,并更換部分臨近居民窗戶,在與居民群眾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之前不開展經營。小樓宴餐館既不在居民住宅樓內,也不與住宅樓的居住層相鄰,在經營之前就已經安裝有專用煙道及油煙凈化設施,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81條相關規定。且小樓宴涉及的房屋產權已于2015年轉讓給宜昌東湖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根據房產證顯示,該商戶房產(西陵一路2–5–101號)規劃用途為商業。該地建設餐飲店屬于民事市場經營行為,按照“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相關法律法規中無明確的禁止性規定,商戶可以自行經營餐飲業態。該信訪件為本輪環保督察重復投訴件,自5月11日首次接到信訪件以來,宜昌市、西陵區政府高度重視,多次組織美岸長堤5號樓居民代表、業委會相關部門召開議事協商會,積極推動矛盾化解,但部分居民對提出的多項解決措施有不滿意的情況,堅持讓該餐館永久關停。本事項屬實。 | 屬實 | 核實群眾反映事項,經核實后對不屬實的情況解釋、提供佐證資料;屬實的情況整改跟進督辦。妥善解決群眾舉報問題,使群眾滿意。 | (一)加強日常監管。西陵區學院街辦牽頭,會同宜昌市生態環境局西陵區分局、西陵區城管局、西陵區市場監管局、西陵區住建局等職能部門,開展日常巡查,在居民群眾和商戶未達成一致意見前,商戶不開展經營。 (二)加強溝通協商。5月25日、6月4日由西陵區委副書記牽頭,抽調區街兩級干部,組建工作專班,全面開展美岸長堤小區5號樓入戶工作,點對點告知50戶居民信訪件辦理情況,表明政府立場態度。通過居民微信群、小區公示欄、上門入戶等方式,及時公開政府工作動態。西陵區政府將繼續運用“共同締造”理念組織5號樓居民代表、商戶、業委會和相關部門召開議事協商會,力爭化解矛盾、達成共識,以 “群眾滿意”作為信訪件辦結標準。 |
階段性辦結 | 無 |
| 4 | D3HB202406040065 | 宜昌市伍家崗區一馬路工業局小區1樓的土碗土缽地鍋雞餐館(緊鄰長江):將污水和油污排入小區污水管網,餐館的動物內臟偶爾會堵塞下水道,造成污水外溢,最終流入長江。 | 宜昌市 | 水 | 信訪人反映的“宜昌市伍家崗區一馬路工業局小區1樓的土碗土缽地鍋雞餐館 (緊鄰長江):將污水和油污排入小區污水管網,餐館的動物內臟偶爾會堵塞下水道,造成污水外溢,最終流 入長江”事項,經調查核實為:宜昌市伍家崗區一馬路工業局小區位于一馬路4號,建于上世紀八十年代,屬于老舊雜居小區,現有住戶38戶,一樓有1個商業門店為土碗土缽雞餐館 (以下簡稱 “該餐館”)。該小區居民、一樓商業門面均通過院內污水管網排入小區化糞池,再接入市政管網,經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標排放,未將污水和油污直接排放到長江。該餐館油污通過隔油池排入小區污水管網,并匯入小區化糞池,因隔油池建設規格偏小,加之日常清理維護不夠,造成油污沉淀堵塞隔油池、污水井,致污水漫溢小區地面,但是未排入長江。本事項屬實。 |
屬實 | 1.督促餐飲店負責人按時清理隔油池、疏通污水管道,并及時對地面進行清洗保潔。 2.引導小區業委會和居民代表加強自治管理和維護,監督餐館定期清洗和疏通管道。 |
(一)清掏隔油池疏通下水管道,并清洗地面。督促該餐館清掏了隔油池,疏通了污水管道,對地面進行清洗保潔。該餐館已完成環境衛生整治,并安排人員定期巡查清疏,確保不再出現因清理不及時造成污水外溢問題。 (二)優化改造餐館隔油池。該餐館委托第三方查看現場,制定優化改造方案,5月26日已完成隔油池新建改造,并邀請三峽大學建筑設計院設計師對改造情況進行驗收指導,徹底解決隔油池偏小和污水外溢問題。 (三)加強常態化管理維護。5月30日,街道辦、社區將改造進展向小區業委會和居民代表進行通報,爭取居民理解和支持。同時進一步引導居民及商戶加強小區自治管理和日常維護,監督該餐館將廢水、廢油、動物內臟等餐廚垃圾規范分類收集處理,并定期清理隔油池,疏通排污管道,有效提升老舊小區居住整體環境。 |
階段性辦結 | 無 |
| 5 | D3HB202406040063 | 宜昌市宜都市雅思國際小區5棟出口附近有個化糞池,化糞池管道從5棟電梯廳吊頂上方通過,管道老化有污水溢出,導致污水污漬遺留在墻壁上,散發難聞氣味。 | 宜昌市 | 大氣, 水 | (1)信訪人反映的“宜昌市宜都市雅思國際小區5棟出口附近有個化糞池”事項,經調查核實為:信訪人所反映的“雅思國際小區”實為雅斯國際廣場小區,位于宜都市長江大道50號(北緯30°23'18″東經111°27'3″),5、6、9號樓為商住一體綜合樓,其中1–3層為商業,4層以上為住宅。信訪人反映的雅斯國際廣場小區5號樓,于2012年10月建成,其反映漏水的管道為第3層餐飲商鋪廚房排水管道,使用范圍僅3層兩戶商鋪租戶。管道自5號樓入口通道吊頂上方延伸至室外隔油池,于2012年12月投入使用,位于5號樓入口通道上方,被吊頂遮蓋。商鋪由湖北大地基置業有限公司持有,日常運營管理由宜昌雅斯商業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以下簡稱 “雅斯商管”)負責。該“化糞池”實際為5號樓第3層餐飲商鋪的餐廚廢水隔油池和沉淀池。餐廚廢水經隔油池分離后排放至沉淀池,經二次沉淀后排入污水管網。本事項不屬實。 (2)信訪人反映的“化糞池管道從5棟電梯廳吊頂上方通過,管道老化有污水溢出,導致污水污漬遺留在墻壁上,散發難聞氣味”事項,經調查核實為:雅斯國際廣場5號樓第3層餐飲商鋪的廚房排水管道從5棟電梯廳吊頂上方通過,該排水管道2012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投用后于2017年進行了一次更換。現場核查時,打開吊頂后排查排水管,未見排水管有漏水漏油現象,但吊頂下方和大廳墻壁可見殘留污漬。根據物業提供的信息及現場核實,墻壁污漬疑似為2017年更換管道時施工遺留污漬,吊頂污漬疑似因吊頂使用年限較長及回南天侵蝕所致。信訪人反映散發的難聞氣味主要來源為室外隔油池和沉淀池。室外隔油池用于分離油污、渣滓,由雅斯商管負責定期清理。隔油池為石板材料封閉,使用年限較長且密封性較差,有臭味散發。隔油池分離后的污水排放至下一級沉淀池內,沉淀池蓋板為預制板,密封不嚴導致氣味擴散。本事項屬實。 |
屬實 | 7月底前對電梯廳上方及外延伸到隔油池的管道進行更換;對電梯廳墻壁上的污漬進行清理,對電梯廳上方的吊頂進行更換;對5號樓外的隔油池和沉淀池做密閉處理。整改完成后一個月內,組織專班進行一次專項檢查,檢查各項整改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同時督促雅斯商管強化后期檢修、清淤頻率,保證管道暢通,隔油池內無大量淤積油污。 | (一)督促加快整改。督促雅斯商管制定詳細整改方案:一是對電梯廳上方延伸至隔油池的管道進行更換,更換部分長約35米,管道外壁使用隔音棉進行包扎隔音;二是對電梯廳墻壁上的污漬進行清理,對電梯廳上方的吊頂進行更換;三是對5號樓外的隔油池和沉淀池做密閉處理,地上的隔油池僅留檢修活動蓋板,安裝排氣管道將氣體引至上方商鋪樓頂,尾部安裝氣體凈化裝置,氣體凈化后排出;地下的沉淀池,蓋板做密閉處理,僅留檢修活動蓋板。以上整改措施于7月底前完成。 (二)強化日常監管。要求雅思商管加強物業日常巡查管理。整改完成后一個月內,宜昌市生態環境局宜都市分局將組織專班進行一次專項檢查,檢查各項整改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同時督促雅斯商管強化后期檢修、清淤頻率,保證管道暢通,隔油池內無大量油污淤積。 (三)加強協調溝通。施工期間,雅斯商管、小區業委會做好信息公示;宜都市陸城街道辦和社區做好相鄰業主走訪溝通工作,積極回應群眾訴求。 |
階段性辦結 | 無 |
| 6 | X3HB202406040026 | 1.宜昌市宜都市宜昌華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鋇渣,未按照危險廢物“五聯單”管理。2.宜昌市有關部門對該公司涉嫌違法排放5萬噸危險廢物事宜有所詢問,但在事實確鑿情況下,未立案調查。3.有關職能部門避重就輕,2023年12月處罰按照一般固廢有關法律法規處罰。 | 宜昌市 | 土壤 | (1)信訪人反映的“1.宜昌市宜都市宜昌華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鋇渣,未按照危險廢物“五聯單”管理”事項,經調查核實為:宜昌華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昊公司)位于宜都市枝城鎮官坪村二組(東經111.5379度,北緯30.2368度),成立于2018年7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420581MA4953YN2H,主要從事電子級氫氧化鋇、電子級碳酸鋇、電子級氯化鋇、高純納米硫酸鋇、電子級二氧化鈦及環保化工產品研發、生產、銷售及進出口業務,由原宜昌華能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從宜昌市猇亭區遷建至宜都化工園區。華昊公司陶瓷電容及電子級原材料生產加工項目于2018年7月30日在宜都市發改局立項備案,2019年9月9日取得宜昌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宜昌華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陶瓷電容及電子級原材料生產加工項目(一期及二期電子級二氧化鈦生產線)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宜市環審〔2019〕62號)。2021年5月26日取得排污許可證,明確廢水污染因子主要為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氯化物(以 Cl-計)、石油類、總磷(以P計)、懸浮物、總鋇等;廢氣污染因子主要為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主要為固鋇殘渣、硅鈣渣等,危險廢物主要為廢礦物油、廢活性炭 (為提高處理效果,在原污水處理設計基礎上增加生化處理工藝,原吸附裝置的吸附性能被替代,故活性炭至今未更換,實際未產生廢活性炭)、污水處理站污泥等。明確含鋇固廢共有兩類,一類為污水處理站污泥,為危險廢物,貯存在危廢暫存間后,委托有資質部門進行處置;另一類為固鋇殘渣,為第Ⅰ類工業固體廢物,自行貯存,委托利用。電子級氯化鋇生產線和電子級氫氧化鋇生產線于2021年5月31日完成系統調試,2021年6月1日開始試生產。2022年8月完成一期工程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12萬噸電子級氯化鋇及3.8萬噸/年副產氯化鈣生產及配套裝置、2萬噸電子級氫氧化鋇及1.8萬噸/年副產氯化鈣生產及配套裝置)。高純納米硫酸鋇生產線已于2022年11月建成,目前未生產。電子級碳酸鋇和電子級二氧化鈦生產線暫未建設。2023年12月19日,華昊公司因生產經營問題停產至今。華昊公司于2019年9月9日取得項目的環評批復,當時危險廢物管理執行《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年版),該名錄規定“HW47含鋇廢物為鋇化合物(不包括硫酸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熔渣、集 (除)塵裝置收集的粉塵、反應殘余物、廢水處理污泥”。2021年1月1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開始施行,華昊公司危險廢物管理自2021年1月1日起應執行《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2021年版名錄與2016年版相關規定一致。華昊公司環評批復明確要求:“若你公司對反應殘渣和污水處理站污泥進行硫酸鈉溶液浸泡固鋇處理,則須按照危險廢物鑒別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對處理后的殘渣和污泥開展危險特性鑒別,根據鑒定結果進行相應的危險廢物或一般固廢管理”。由于華昊公司對反應殘渣采取投加硫酸鈉固鋇措施,將鋇離子轉化為硫酸鋇沉淀,反應殘渣須按照危險廢物鑒別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開展危險特性鑒別,根據鑒定結果進行相應的危險廢物或一般固廢管理。華昊公司于2021年12月委托武漢華正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固鋇后的反應殘渣(鋇渣)進行危險廢物鑒定。根據2022年4月召開的危廢鑒定報告專家評審會鑒定結果,宜昌華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固鋇殘渣不屬于危險廢物,專家評審認為“鑒別對象不屬于危險廢物的結論可信”。因此,宜都市生態環境分局在日常監管中,沒有要求華昊公司執行危險廢物電子聯單轉移制度管理固鋇殘渣,而是要求華昊公司嚴格按照《固廢法》落實固鋇殘渣相應一般固廢管理要求,對受托方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本事項不屬實。 (2)信訪人反映的“2.宜昌市有關部門對該公司涉嫌違法排放5萬噸危險廢物事宜有所詢問,但在事實確鑿情況下,未立案調查”事項,經調查核實為:1.2021年10月–2023年11月華昊公司危險廢物產生、運輸和處置情況:該公司環評及排污許可證中涉及危險廢物包括3類,含鋇污泥、廢礦物油、廢活性炭,其中廢活性炭實際未產生。但該公司實際產生廢棄包裝物。2021年10月–2023年11月,華昊公司共產生危險廢物44.85噸,使用危險廢物運輸車輛運輸,委托有資質處置單位共處置44.85噸。其中:2021年10月–12月共產生三種危險廢物:廢礦物油0.02噸、廢棄包裝物3.02噸,全部由宜昌市七朵云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處置;含鋇污泥21.24噸,由宜昌市七朵云環境治理有限公司處置。2022年共產生三種危險廢物:廢礦物油2.93噸、廢棄包裝物4.3噸,全部由宜昌市七朵云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處置;含鋇污泥8.71噸,由宜昌市七朵云環境治理有限公司處置6.21噸,年底貯存2.5噸。2023年1月–11月共產生三種危險廢物:廢礦物油2.22噸、廢棄包裝物1.49噸,全部由宜昌市七朵云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處置;含鋇污泥0.92噸,加上年貯存2.5噸,合計3.42噸,由宜昌市七朵云環境治理有限公司處置。2.2021年10月–2023年11月固鋇殘渣產生、運輸和處置情況華昊公司2021年10月–2023年11月共產生固鋇殘渣120220噸,委外利用92020噸 (與5家單位簽訂了委托利用合同,使用一般運輸車輛類型運輸),自行利用9030噸 (固鋇殘渣料漿通過搖床物理法重力選礦,然后通過板框壓濾得到重晶石粉,擬作為二期硫酸鋇生產原料),貯存19170噸。其中:2021年10月–12月產生固鋇殘渣13070噸,全部貯存。2022年產生固鋇殘渣53990噸,委托1家公司(宜都市建馳商貿有限公司)利用9628噸,自行利用0噸,貯存44362噸。2023年1月–11月產生固鋇殘渣53160噸,委托5家公司(宜都市建馳商貿有限公司、宜都市枝城敬全新型材料經營部、宜都建恒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宜都市萬航建筑材料經營部、宜都芳馨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利用82392噸(含2022年結存),自行利用9030噸,2021年10月–2023年11月累計貯存19170噸。綜上,華昊公司2021年10月至2023年11月期間產生一般工業固廢固鋇殘渣120220噸,不屬于違法排放危險廢物的范疇,不需按照違法處置危險廢物立案調查。本事項不屬實。 (3)信訪人反映的“3.有關職能部門避重就輕,2023年12月處罰按照一般固廢有關法律法規處罰”事項,經調查核實為:2023年11月13日,宜都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大隊對華昊公司開展現場檢查。檢查發現華昊公司廠區東北側存在一露天場地,場地未采取雨水收集措施,場地上露天堆存有三處固體物料,未完全采取防流失、防滲漏、防雨淋措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針對華昊公司存在的環境違法行為,宜昌市生態環境局宜都市分局于2023年11月13日開展立案調查,于2023年11月23日下達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宜市都環聽告〔2023〕37號),于2023年12月5日下達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宜市都環罰聽〔2023〕37號),于2024年1月9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宜市都環罰〔2024〕3號),處以罰款27.3萬元。目前華昊公司因為資金困難,罰款未繳納。由于固鋇殘渣屬于一般工業固廢,2023年11月13日宜昌市生態環境局宜都市分局對華昊公司未采取有效的三防措施防止固鋇殘渣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違法行為,適用《固廢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條第十項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不存在對華昊公司行政處罰 “避重就輕”的情形。本事項不屬實。 |
不屬實 | 進一步強化華昊公司固廢(危廢)產生、貯存、轉移等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落實防流失、防滲漏、防雨淋措施。要求華昊公司在破產重整期間加強廢水、廢氣、固廢、噪聲各項污染防治設施的維護,全面進行環保整改,確保恢復生產前各類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環境污染物達標排放。 | 宜昌市生態環境局宜都市分局將進一步加強對華昊公司固廢(危廢)產生、貯存、轉移等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落實防流失、防滲漏、防雨淋措施。在該公司破產重整期間 (停工停產),督導企業加強對廢水、廢氣、固廢、噪聲各項污染防治設施的維護,全面進行環保整改,確保恢復生產前各類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環境污染物達標排放。 | 已辦結 | 無 |
| 7 | D3HB202406040023 | 宜昌市秭歸縣郭家壩鎮文化村有采砂船在河道里采砂,河道破壞嚴重。金雞口砂廠加工污水直接流到河道里。 | 宜昌市 | 水, 生態 | (1)信訪人反映的“宜昌市秭歸縣郭家壩鎮文化村有采砂船在河道里采砂,河道破壞嚴重”事項,經調查核實為:信訪反映的秭歸縣郭家壩鎮文化村采砂河道為秭歸縣童莊河,流經郭家壩鎮,全長36.6km,流域面積約248km2,河床平均寬50m,平均水深0.6m,平均坡降22‰,年平均流量6.36m3/s,童莊河文化村河段不具備通航條件。為確保防汛安全,2024年4月秭歸縣在童莊河文化村河段實施河道清淤工程。該工程經秭歸縣水利和湖泊局《關于秭歸縣2024年汛前河道清淤工程實施方案的批復》(秭水函〔2024〕7號)、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關于秭歸縣2024年汛前河道清淤工程砂石料綜合利用實施方案的復函》(宜水函〔2024〕25號)批復,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規定,河道采砂不納入環境影響評價管理。根據《秭歸縣河道清淤管理辦法》(秭政辦發〔2020〕10號)的相關規定,該工程由秭歸縣楚元集團下屬秭歸久源水利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組織實施,并負責河道清淤所產生的砂石等國有資源經營管理。經楚元集團研究決定,由集團控股的秭歸縣壹志水利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具體負責郭家壩鎮童莊河河道清淤工作。童莊河內清淤工程共兩處河段,批準清淤方式為挖掘機開挖、自卸汽車運輸,施工期為3月21日至4月30日,清淤總量2.15萬m3。施工過程中壹志公司嚴格按照批準的清淤方式、清淤范圍和深度實施,未超范圍和深度開采,于4月30日完工,實際清淤量1.35萬m3。秭歸縣境內無采砂船,童莊河文化村河段也不具備通航條件,船只無法進入該河段,現場檢查時未發現河道采砂行為。但童莊河文化村河段河道清淤工程在施工過程中有河道開挖,機械作業會對河道原有生態產生一定影響。河道清淤工程已于2024年4月30日結束。本事項屬實。 (2)信訪人反映的“金雞口砂廠加工污水直接流到河道里”事項,經調查核實為:信訪反映的“金雞口砂廠”實為秭歸縣華瑞礦業有限公司砂石料加工點 (以下簡稱 “華瑞公司”),位于郭家壩鎮文化村4組,經營范圍為砂石料、石灰石加工、銷售等,于2019年3月27日成立。該加工點設有碎石加工生產線一條,生產工藝為破碎、篩分、清洗,主要原材料為鎮轄區內河道清淤產生的砂石,生產規模為30萬噸/年。華瑞公司依法取得了《排污許可證》和《秭歸縣郭家壩鎮河道清淤砂石料資源綜合利用加工點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評批復(秭環審〔2019〕3號),并完成了環保驗收工作,落實了相關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低噪聲設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等措施降噪;采取破碎篩分區域封閉式處理、安裝噴淋、傳輸帶全密閉、灑水、場地硬化、物料覆蓋等措施降塵;污水經沉淀后循環利用;尾泥通過壓濾機壓濾后外運做磚)。2024年4月15日,秭歸縣壹志水利綜合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壹志公司”)與華瑞公司簽訂了場地、設備租賃合同,并與宜昌睿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了代理加工協議,處置河道清淤產生的砂石。現場檢查時,砂廠附近金溪溝內水質清澈,未發現加工污水直排河道行為,但發現廠區內成品砂石料堆場物料未覆蓋、金溪溝底部及兩側有壓濾尾泥殘留痕跡。因清淤工程產生的砂石已加工完畢,該加工點已于6月3日自主停工停產、檢修設備。同時調查發現該砂廠洗砂尾泥壓濾車間地勢較低,4日凌晨受降雨天氣影響,負責人外出未及時安排工人采取攔截措施,部分雨水進入車間,堆放的尾泥被雨水浸泡形成泥漿流到車間外,清理泥漿時,工人用裝載機將流出的泥漿鏟到金溪溝中。另外,廠區內成品砂石料堆場物料未覆蓋,雨水沖刷堆場產生部分泥水匯入溝道,也造成溝道水質渾濁。秭歸縣環境監測站對金溪溝水體進行了采樣監測,根據《監測報告》(秭環監字第(15)號)顯示,COD、總磷、懸浮物、氨氮未超標,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本事項屬實。 |
屬實 | 依法督辦,科學整改,群眾滿意。 | (一)依法立案查處。對砂石料加工企業檢查發現的問題,已下達責令改正行為決定書并立案開展調查,7月9日前結案。 (二)完善環保措施。督促砂石料加工企業落實整改主體責任,在壓濾車間大門地勢較低處建設擋水墻 (混凝土澆筑),對地磅處已損壞的雨水溝進行疏通修復,落實雨污分流;對砂石料成品堆場物料采取覆蓋等防塵措施;對加工區外金溪溝底部及兩側殘留尾泥進行清理。(6月15日前完成) (三)加強日常監管。秭歸縣直相關職能部門及屬地政府按照職能職責要求,加強河道巡查檢查,督促砂石料加工企業在加工、運輸過程中落實污染防治措施。 |
階段性辦結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