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回應:退休后是否還能繼續繳存公積金?
日期:2025-11-06 08:51來源:宜昌公積金中心微信公眾號
責任編輯: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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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61歲的李爺爺因為過硬的業務本領被單位返聘了,回想到以前使用公積金貸款省下的大筆購房利息,他來到公積金業務大廳咨詢已退休且已享受退休待遇的職工,是否可以繼續繳存公積金?
宜昌住房公積金中心解答: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所規定的在職職工是指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并由單位支付勞動工資的職工。根據國務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即使還在原崗位繼續工作,與單位形成的是勞務關系而非勞動關系。因為李爺爺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所以與單位形成的是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因此他已不是單位的在職職工,不應再繳存住房公積金。
既然職工退休后就無法繼續繳存公積金,那么退休后怎么處理公積金呢?能不能申請一次性提取?需要準備什么材料嗎?
宜昌住房公積金中心解答:繳存人退休的,可以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含銷戶利息)。但要注意:1、繳存人或配偶有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不能辦理該提取業務。2、繳存人在銷戶提取前應與所在單位核實公積金繳存情況,確保足額繳存。
提取所需材料及辦理渠道
所需材料:
①繳存人身份證。他人代辦的另需出具代辦人身份證。
②繳存人本人的銀行一類借記卡。
③宜昌區域內可通過外聯接口直接查詢不需提供材料,無法聯網查詢的需提供退休證或經組織、人社部門、所在單位出具的退休核定材料。
辦理渠道:
①線上辦理:可通過宜昌公積金中心微信公眾號自助辦理。(推薦!)
②線下辦理:各營業部和“住房公積金旗艦店”柜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