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據湖北省人民政府網站消息,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更加務實有效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職工,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至15天。這15天婚假包含國家法定的3天基礎婚假及湖北省額外延長的12天,不含周末,且再婚職工同樣可享受15天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