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商業銀行購房按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個人先結清模式)所需材料
日期:2025-02-17 09:01來源:宜昌住房公積金中心
責任編輯: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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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一)借款人在宜昌住房公積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1、身份材料(有效期內)所有借款人身份證原件。
2、父母及子女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宜昌戶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提供)。
3、在宜昌住房公積金中心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農村居民戶口簿未注明為農業戶口的,提供證明農業戶口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家庭關系材料
(1)借款人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2)父母與子女共同借款的或宜昌戶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提供能證明所有子女關系的《出生醫學證明》、同一居民戶口簿、職工履歷表(加蓋公章)等任意一項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5、購房證明材料
(1)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
(2)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
(3)銀行借款合同、借款借據、結清證明、提前還款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借款人個人信用報告原件,有效期為2個月。
在宜昌城區辦理公積金貸款的,需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市民之家一樓自助設備上打印(不能代辦打印)。
在縣市區營業部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按各縣市區營業部要求打印。
6、其他材料
主借款人宜昌區域的銀行儲蓄卡(貸款受理銀行任一網點的儲蓄卡)。
(二)借款人在宜昌住房公積金中心以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
1、以上第(一)條所需材料。
2、繳存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登錄宜昌住房公積金中心網站下載)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