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指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的社會救助制度。
宜昌市人民政府會定期根據本轄區城鄉居民的收入支出數據和市場物價水平,測算制定低保標準,如果轄區居民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并且存款、住房等財產狀況符合規定,就可以提出低保申請。
舉個例子:比如宜昌城市低保標準為每月880元,張三一家3口人,只有張三每個月有2100元收入,那么張三的家庭人均收入就是700元,比低保標準低180元,只要他們家庭財產條件符合規定,就可以申請并獲得低保。
另外,考慮到一些有重病重殘人員的家庭,負擔格外重,政策規定,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可以單獨納入低保。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也可以參照“單人戶”提出低保申請,如經審核,其個人收入財產符合條件的,也可以納入低保范圍。
自2024年4月1日起,宜昌市社會救助執行新的標準,其中城鄉低保標準如下:
城市低保標準880元/人·月,農村低保標準68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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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可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鄂匯辦”APP、“宜格服務”微信公眾號提出申請,或向當前居住地的鄉鎮街道提出申請。申請的時候要如實申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和收入財產狀況,包括其他家庭成員贍養撫養關系和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還需要授權民政部門,通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對申報的收入財產狀況,包括存款、車輛、住房等情況的真實完整性進行查詢核實,如果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低保金,不但會被追回非法獲得的低保金,還可能會被處以騙取金額的1-3倍罰款,甚至承擔失信和法律責任。
2審核
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在線受理申請并完成系統建檔,3個工作日內通過系統比對,對申請人的身份信息等進行調查核實后,簽署審核意見。審核不合格的,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確認
民政部門將在2個工作日內在線對申報材料進行核對。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批準,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在申請人戶籍地社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有異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區民政局應于2個工作日內做出決定,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轉達申請人,并根據審核結果及時發放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