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是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的主要標志。職稱評審是按照評審標準和程序對專業技術人才品德、能力、業績的評議和認定,職稱評審結果是專業技術人才聘用、考核、晉升等的重要依據。
在宜昌市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專業技術崗位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宜昌市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
以下情形人員不得申報評審職稱:
(一)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二)除按有關文件規定延遲退休人員以外,已退休人員和達到退休年齡人員;
(三)受到刑事處罰、政務處分、黨紀處分、行政處分等,刑期或處分期(含影響期)未滿人員,因涉嫌違紀違法,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留置或被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期間人員;
(四)記入全省職稱失信黑名單,且仍在記錄期限人員;
(五)專業技術人員同一年度不得申報參加兩個及以上系列(專業)職稱評審,當年同一系列(專業)只能申報評審一次。
特別提示:申報后發現上述情形的,審核不予通過;已有評審結果的,評審結果不予確認。
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由用人單位對照相應職稱申報評審條件,進行審核、公示、推薦,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按崗申報,推薦時同步提供崗位核定表。
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
在勞動關系所在地自愿參加職稱評審,不受戶籍、檔案等因素制約,由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企業履行審核、公示、推薦職責。
勞務派遣人員以及其他非正式用工人員
可由勞務派遣公司或人事代理機構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履行審核、公示、推薦職責。
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
由人事代理機構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程序。
中央在宜等單位或外市需委托我市代為評審的
按《湖北省評委會管理暫行辦法》(鄂人社規〔2021〕4號)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采取網上申報與紙質材料申報相結合的方式,申報人員先進行網上申報,逐級審核并推(報)送。未進行網上申報,僅線下報送紙質材料的無效;僅完成網上申報,而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線下報送紙質材料的視為放棄申報評審資格。
- 網上申報
全市各系列各級別職稱評審,全部通過湖北省職稱評審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申報。進入系統后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申報信息, 上傳相關材料原件的掃描件(復印件加蓋審核單位公章后掃描上傳),推送至單位審核。
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通過湖北省職稱評審管理信息系統單位審核端,用上級主管部門分配的賬號密碼登錄系統,對申報人員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按管理權限對符合要求的申報人員申報材料推送到上一級主管部門,對不符合要求的則要提出具體修改意見并退至個人進行修改重新申報。
- 特別提示:
1.數據錄入必須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核確認表》及所提交的紙質材料一致、準確。申報人員擇優選取任現職以來與本專業有關的設計、管理、方案、施工、驗收、成果轉化等實績進行申報。
2.個人申報和單位推送前,請認真仔細閱讀操作說明,準確上傳附件、正確選填相關信息和推送路徑。填報完畢后使用系統打印《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人員綜合材料一覽表》。
- 紙質材料申報
各縣(市、區)職改辦負責將逐級審核簽字蓋章的紙質申報材料(必須與網上審核情況一致),匯總后集中報送至評委會辦公室。各類表格須逐欄填報,做到報送材料內容翔實、齊全有序,符合規定程序和手續。
各單位應當對申報人員的工作崗位、申報條件等進行嚴格審核,對審核不嚴、手續不完整、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 評審費用
按省財政廳、省人社廳鄂財綜發〔2011〕32號文件規定,高級400元(含水測費用100元)/人、中級職稱評審費200元(含水測費用50元)/人,初級職稱評審費80元(含水測費用20元)/人,報送紙質材料時一并繳納。
全市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含自主評審單位),應在2024年9月30日前公開發布年度評審或材料受理通知,明確具體申報時間,11月30日前完成年度評審工作,不得跨年度進行。